《重生之我是刘备》 第四章:改名刘备 免费试读
第四章:改名刘备
历史上是这么记载桓帝驾崩这一段历史的:延熹八年,桓帝立贵人窦氏为皇后。桓帝死,无子。窦皇后与其父窦武迎立12岁的灵帝,窦太后临朝听政,以窦武为大将军执政。窦武与太傅陈蕃等谋划诛锄宦官,先控制政府中枢和部分近卫军,又掌握首都及附近地**府机构,准备将宦官逐步剪除。但宦官曹节、王甫等先发制人,劫持灵帝和窦太后,假传圣旨收捕窦武等。窦武拒不受诏,聚兵数千兵讲抵抗,但最后还是被困**。事后,窦太后被软禁于云台,灵帝完全为宦官所控。
曹节、王甫诛杀窦武、陈蕃等人后,自相封赏,加官进爵,父兄子弟皆为公卿列校牧令守长,布满天下。王甫、曹节等死后,宦官张让等人都任职中常侍,封侯贵宠,世人称之“十常侍”。灵帝甚至称张让为“阿父”。
历史无数次的证明了这一点:朝廷大事或许在史书中以浓墨重彩焕发出它对后世殷鉴的巨大作用,但对于升斗小民而言,书上的几十乃至上百个字还不如柴米油盐来得实实在在。就比如生活在东汉末年的普通百姓,对于他们来说,天子驾崩对于他们的影响仅限于“哀绢”,就是地方上有身份的人要准备一些白帐子,到入棺椁时用,其他的也不过是一时新闻。真正让老百姓记得的是就在这一年,黄河在平原郡有一段突然变清了。从惯例上说,这是“祥瑞”,各地方官要备表上疏,向皇帝道喜,顺道说说自己治下有什么奇怪的的事情,但是这一次,官员的马屁正拍在马蹄子上,皇家对皇帝的驾崩正烦恼,不知道消息的官员来这么一手,等于触了皇家的霉头。各地官员因此倒了一大批。老百姓怨声载道:新官上任,又有几个不搜刮一下的?
而刘天赐这个时期关注的并不是前面提到的两件事,而是他的新老师卢植已经到了北海郡。
刘天赐对于卢植并不陌生,并且当他知道他的新老师居然是卢植的时候,他打从心里对郑玄充满了感激。因为这位卢植与郑玄同为马融门生,但是卢植家世更加显赫:作为著名的涿州卢氏家族的新一代领袖,他性格刚毅,注重大节,在朝野上下名声很大。换句话来说,这是一个“注定要当大官”的人。给这样的人当学生,在官场上发迹只是早晚的问题。可见郑玄对刘天赐寄予的希望有多大。
刘天赐并不知道,卢植对他也有很“深刻”的了解。他一直住在洛阳,但是涿州老家的几位胞弟常在家书中提到同乡出了一个“神童”刘天赐,当时就已经引起了他的关注。同窗好友郑玄请他到北海课徒的书信更让他对这个“神童”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这封书信中居然提出让他为刘天赐“单独”开课,这对名闻四海的卢植来说是从来没有发身过的事。如果郑玄不是再三说这个学生有“王霸之志”,有“吞吐宇宙”的“洪量”,有“堪比屈子”的灵慧,卢植肯定不会放下架子到北海来。
但事实上,不论是对刘天赐还是对卢植,甚至于对东汉末年的稷下学宫,这次师生的见面都是很有趣的,因为这完全不象是一个师生见面的过程,更象是两位学者在讨论话题,他们说得话题是关于王符的《潜夫论》。首先是老师问学生有没有读过这本书,学生则谦虚的回答“读过,但无甚心得。”学生表示自己愚笨之后,老师开始申大义,说“其意也失偏颇,圣人授礼仪与世人,而世人不以立身,憾甚。”学生听完很不服气,立刻站起身来说了一段让整个稷下学宫甚至整个北海郡都为之一颤的话:“民之所苦者,政也,自古为然。政之初者何?学生以为唯公平二字。夫如德政,则盗跖能不出否?不能。如法治者,立朝之初能宽,而后世渐苛,能使法常如一否?不能。百姓奈何?”
老师也被惹毛了,生气的指着学生:“不以仁德,且鄙夷律令,此乱臣贼子。”
学生张嘴反问:“君王以仁待民则民安乐,君王能持之否?国有律令,然太子犯法与庶民可同罪?如此,上士杀人如杀蚁,庶民窃鸡如窃府银,国之根本在何处?”
老师被学生问的哑口无言,气呼呼的跑去找同窗好友诉苦,说这样的学生教不了。郑玄听完辩论过程“哈哈”大笑,“子干,此子常言以儒为本,法为体,则国可兴。我以为此话倒也有理。”
卢植气了半天,因为他没有想到好友兼同窗对于这次争辩的评论居然仅仅是淡淡的“此话倒也有理”这六个字。为此,老先生差点掉屁股走人,不过他只在自己的房中想了一会,也就觉得不能不说这个学生有思想。从此,这对不大合拍的师生也就凑到了一起,每日不是读书就是争论,这种怪异的教学过程固然让其他学子咋舌不已,但是刘天赐自己倒是坦然受之。就这样,刘天赐在稷下学宫过了三年。
灵帝建宁三年,十一岁的刘天赐遭遇到自父亲过世以来最大的一次人生打击:他母亲李氏因病也过世了,而同一年,他的第一位老师崔寔也过世了。
刘天赐回家奔丧时想起史书上写“年十五岁,母使游学”,但是现在自己才十一岁,这和历史有很大的不同,难道是因为自己的出现而导致的吗?对于这个问题,他想都不敢想。
按照汉制,十一岁的刘天赐必须在父母坟前守孝三年,上一次他没有为父亲守孝是因为母亲递了官帖,他才能去了北海,这次他只能老老实实呆在楼桑村,哪里都去不了。同时,回乡的学生必须入乡里的学册,这是为将来入府学,举孝廉准备的,而刘天赐这次在记册上工工整整写下了“刘备,表字玄德”,“天赐”这个名字成为了过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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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赐变成刘备这件事,就好像山泉流过岩石一样自然,在涿县没有引起任何反应。
毕竟只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孩子,除了嫁了人的翠儿,不会再有人愿意向这样的一个孩子身上多投一丝关注的眼光,即使他当年是县里的“神童”。
刘备对这些也毫不在意,白天他坐在田垄上读书,晚上他在月下练剑,过上些日子就去看看他的“翠儿姑姑”。既然演义里的他曾经卖过草鞋,这样的日子就当是“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吧。他现在要等三年期满,他要回北海,那里有公孙瓒、太史慈、孙乾。就这样,他过了大半年。
忽然有一天,门前冷清的刘家来了一位客人,而且还是位将军。有爱看热闹的人不由就聚拢了过来,想看看这个成天不与人说话的刘备到底出了什么事。
“乡民多爱看热闹,请世伯莫要见怪。”屋子里,刘备奉上一杯茶给太史恭。
“哪里,乡风淳朴,让人流连才是。”太史恭接过茶,喝了一口,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贤侄,府上只你一人,连个丫鬟仆人都没有吗?”
“家中并无余资,小侄每日倚赖耕种为生,柴米固然无忧,但佣仆也还不用。”刘备洒然一笑。
太史恭赞许的点点头,“我这次护送卢植大人至洛阳上任,行至高唐境之时,卢大人特命我前来看你,让我问你学业如何,还让我告诉你,他此番去洛阳拜谒天子,并取行文,即日至南皮任北中郎将,将来你孝期满了,可去那处见他。”
“学生拜谢老师。”刘备听完,恭恭敬敬的鞠了一躬。
“贤侄,令叔托我转交给你一样东西,我原本打算回程之时前来,这倒刚好给你,还有于则公子也有一物交托。”说着话,他又从行囊中取出两个包裹,刘备打开一看,发现两包都是银两,刘元起这包银子约莫三四十两,于则那包却有足足三百两之多。这么多银子别说刘备还是第一次见到,就连太史恭也吓了一跳。
刘备将于则那包银子重新包裹起来,交到太史恭面前,“世伯,无端收禄,心有不安,请世伯将此银两带回给于公子,就说刘备心领了。”
“且慢,”太史恭将包裹放在桌上,“这里还有一封书信,是于公子一并交在我这里,你先看了书信再行定夺不迟。”说完,他从怀中取出一封书信。
刘备展开一看,顿时啼笑皆非,原来信里写着请他书写几首词救急,还说这半年来,乐府诗工多习刘备原来写的词,北海城中路人皆可唱上两句,这三百两便是乐工坊请刘备写词的银子。
刘备想了想,觉得这事也不算什么坏事,也就没有推辞,他奋笔疾书,连写了十首词出来,交给太史恭,请他将这些词带去给于则。
太史恭临上马的时候忽然道,“贤侄,我还有一事,却不知当不当讲。”
刘备知道太史恭一向为人耿直,说话不会拐弯抹角,象这样犹豫的还是破题儿第一遭,不由也慎重起来,“世伯但说无妨。”
“好。贤侄,我听闻你乃汉室宗亲,这三年易过,彼时你一十四岁,正当血气方刚。若无银两也还罢了,但你骤得这许多钱财,切记不可贪赌近色,以免坏了汉室佳誉,贻误大好前程。”
刘备心中一阵温暖,忙躬身道,“小侄绝不敢为,请世伯放心。”
【本章要交代银子的问题。众所周知,汉代实行二等币制,即金与钱,这也是我们现代人称呼金钱的由来,不过在有汉之前,银子已经作为一种贵重金属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而汉代,金和银都是有明确的货币比值的,即金一斤=6500~15000钱(国家牌价是10000钱);银一斤=2000~3500钱。本书因写的是“平行宇宙”的另一个三国,因此在此处不甚计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