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梦之城》 第五章 狐三爷 免费试读
一个小时后,我坐在学校的饭堂,准备与我面前的一盆色香味俱全的肉酱意大利面大战三百回合。味道不同于我过去学校的伙食那般难吃,反倒具备了几分外面正规西餐馆的水准,据说是香港一间著名餐饮集团进驻的,果然不同凡响。且如果少了对面那只呱噪的鹦鹉,那便是极好的了。
看着两片浅色的嘴唇不停地一张一合,锲而不舍地对我可怜的耳朵进行轰炸,实在一个头两个大。不过美食当前,加上胃部早已抗议了良久,我也只好先委屈一下我的听觉,毕竟此刻是味觉和嗅觉占到了绝对的上风。民以食为天嘛!管它是国家大事,还是外星人侵略地球,都不会比我面前的午餐更加有吸引力。
不过我还是低估了那只鹦鹉的功力,那绝对是专业的骚扰水平,任你如何地催眠自己不受他的干扰,最后还是得必须缴械投降,因为他在你面对着热腾腾香喷喷的食物同时,正声情并茂,妙语连珠,绘声绘色地跟你描述屎壳郎如何搬运大粪的全过程。噢!上帝呀!您老人家是在存心跟我过不去吗?为何派了这么个变态过来故意让我反胃呀!
“我说轩辕凡,拜托您有点公民道德好不好?您没看见我在吃饭呀?如果您实在执意要和我这个对生物一窍不通的人讨论如此高深的问题,还请您稍等。不会很久,十分钟,就十分钟,等我解决了我的午饭,一定洗耳恭听!”双手举起,作出投降的手势,我万般无奈地请求他暂时闭上他那张金口。
可后者却一脸无辜,外加十二分的委屈,泪眼汪汪地道:“可是人家分明也在和你讨论关于食物方面的问题呀!粪便也是屎壳郎的食物,营养丰富到你绝对无法想象,只不过物种不同而已。而且……而且人家刚才都说了,不要连名带姓地叫啦!来,叫我凡,凡凡也可以。”于是变脸如翻书,三分羞涩,七分嗔怪的表情活脱脱一个向男友撒娇的小女孩,演技好到令人叹为观止,这样的人不去当影帝真是暴殄天物了。而他似乎觉得这样还不够,正努力睁大那双本就细长的丹凤眼,用闪亮亮的小狗眼神望着我,满怀期待我能如他所愿。
可这招对我没用,脑中迅速闪过一个念头,于是嘴角不由得勾起,漾起一丝冷笑,竟就真叫了他一声:“烦烦,不过是烦人的烦。”
“你!”听到我如此曲解他的名字,果然一时气结,原本白皙的脸蛋,分明染上了两朵红晕。纤纤玉指隔着一张桌子,正堪堪指到我的鼻尖上来,哈!好不痛快!而我正好整以暇地回望着他,微挑起一边眉毛,无声中仿佛在挑衅地说:“我看你还继不继续让人吃饭不得安生?”
可我所料想的譬如说拂袖而去,或是骂我一两声等情况非但没有出现,反倒是他在我面前竟真的哭了起来。哇塞!这下事情可大条了,从小到大我最见不得人哭了。一滴两滴的泪水就这么毫无预兆地夺眶而出,如同两汪泉涌,止都止不住。呵,想不到最后还是我先乱了阵脚。左看右看,别的同学已经开始留意到我们这桌了。
而他越是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的,对比起坐在对面的我,就越是如坐针毡。说实话,仔细看来,他还真是位名副其实的美男子,一双桃花眼顾盼之间,风情万种,五官的比例恰到好处,尖俏的下巴似能凿穿地板,骨架纤瘦,弱柳扶风,极能引起别人的保护欲,不管男人女人,反正是老少通吃,就是时下最流行的那种,叫什么花样美男的。况且现在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欲绝,仿佛我们这桌正上演着一出八点档肥皂剧,而我刚刚好可以扮演那个十恶不赦的劈腿负心汉。
真是让人头痛不已,不妥协都不行!
“大哥,大哥,我错了还不行吗?您快别哭了,您再哭呀!一会儿我就真成了那民众公敌,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这已经是今天我第二次举起双手,示意投降了。轩辕珏,轩辕凡,敢情你们是一家子,都是脸皮厚到常人无法理解的,上辈子估计是给**当拐弯儿的。我一小小人物,惹不起,躲得起总行了吧!
事到如今,我已经是一点儿胃口也没有了,全被他这一折腾给消磨殆尽,丢下叉子,就准备提包走人。在经过他身边时,却又有一只骨肉匀称的手,轻轻拉住了我的衣角。再看他时,哪还有什么哭过的痕迹呀!甚至嘴边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真怀疑他刚才哭是不是我出现的幻觉,不禁疑惑。
“你这么着急走,不怕待会儿找不到宿舍吗?晚上露宿街头,我可不负责把你捡回来。”这人真是一会儿一个样儿,不过现在总算恢复正常化了。于是我和他一同出了餐厅,肩并肩走在清静的校园里,放眼望去只有三三两两的同学,或怀抱着书急匆匆地赶往某处,或同样悠闲地散步,前面角落里还有一对情侣,正在忘情地亲吻,仿佛全世界就只剩下对方而已。大学还真是一个浪漫的地方,想起在不久的过去,即便是淡漠如我,也曾幻想过要不要交个女朋友,手拖着手像这样散步,不为别的,只为留下一点美好的回忆。但最后到了毕业,还是什么都没发生,想来那时的我像是已经明白,太年轻的爱情,都靠不住,何必浪费这时间精力!
“你比他还心软,说不定你的结局不会比他好多少。”没来由的,旁边轻飘飘地传来这么句没头没尾的话,但我也不是全然不明白。他说的他,定是指之前离他们而去的那个周泽煦。不同于轩辕珏的踌躇挣扎,为每每在我身上看到另一个人的影子而彷徨无措,慌乱不能自己。这个外号狐三爷的轩辕凡则更加冷静,一双慧眼似能看穿一切,一点一滴的细节都瞒不过他,平日的装疯卖傻不过是他的掩饰。正如我对他的第一感觉一样,绝对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
转头看着他的侧脸,想起早上我们的初次见面。我也是这么不紧不慢地走着,远远就看到他恬静优雅地坐在一棵枫香树下,手捧一本看起来有点厚重的书,半长的头发遮住部分脸颊,容貌瞧不真切。
已入深秋,头顶的树叶有些泛红,在整条林荫大道上,就这么唯一一棵带了点儿别样色彩的树,分外独特,而他恰恰成了整个画面中的点睛之笔,谈不上有多么惊为天人,但他那种气质却往往不易让人忽略。着装是米黄的西装外套搭配卡其色的小脚裤,内里简单一件白色T恤,领口处有些微褶皱的设计,脚踏一双中高的绑带皮靴,全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书生的淡雅之气。我之所以看得如此仔细,就是因为他能让你情不自禁地移不开目光,这种人即使站在角落,也会成为人群的焦点。
而我刚好经过他身前时,“啪”地一声,他突然合上手中的书本望向我。那副无框银丝眼镜的背后,墨如点漆的双眸中,似有什么我看不懂的东西一闪即逝,只见他轻启双唇:“浮生若梦。”
声音极其悦耳空灵,仿佛从很遥远的地方传来,又直达心底,且不知为何,我脑中突然就蹦出四个字:“为欢几何?”还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回应了他。
却见他轻轻一笑,将我拥入怀中,在耳边低语,气息喷洒在脖颈之处,酥酥麻麻,竟有一丝令人迷醉。
“煦,你终于回来了,可叫我好等。”
直到多年之后,我仍然疑惑为什么当时会不假思索地应了那首诗的下半句,再问他也是笑而不语。